江苏出台政策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1月16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共包含降低物流成本等12个方面42条措施,聚焦经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打通堵点卡点难点。

《措施》明确,要降低物流成本,实行通行费优惠、鼓励提高邮政快递业人员待遇、促进交通与关联消费产业集聚发展等措施。对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目前符合条件的为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执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一季度暂按原优惠政策和范围执行);对进出省内中欧(亚)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全免车辆通行费,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鼓励电商和邮政快递企业增加佣金比例、设置跑单奖励,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购买相应保险、提供必要餐饮保障。鼓励各港口企业加强与大型国际班轮公司以及国内航运骨干企业合作,与班轮公司签订长约合同;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统筹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打造城市综合体;加大对纯电动船舶发展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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